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國務院關于印發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國發〔2019〕4號)和《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規劃(2014—2020)》,進一步深化高等職業教育招生考試制度改革,探索高等職業教育多元化招生考試評價機制和人才培養模式,按照《遼寧省教育廳關于2019年高等職業院校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遼教發〔2019〕11號)要求,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實施原則
單獨招生工作遵循“公開程序、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我院辦學特色和專業培養需要,選拔適合高等職業教育相關專業學習的綜合素質高、具有職業潛質的高中畢業生和中職畢業生進入我院學習深造,學院內部實行“招考分離”原則,接受社會監督。
二、單獨招生工作組織機構
為確保單獨招生工作順利實施,學院成立2019年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部署制定單獨招生計劃、確定單獨招生政策和規則、決定單獨招生重大事項,組織和協調相關部門開展落實工作。
(一)學院成立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伊煥斌 郭永新
副組長:任慶國 邢古城 黃莉 李秀科
成 員:高云 李冬青 張欣 白曉英 李守宏 王世成 王楠 金春林 李剛 楊俊蓮 黃華 馬廣君 趙國軍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招生就業工作處,具體負責單獨招生工作的組織、協調與管理。
(二)相關部門職責分工
1.招生就業工作處、校企合作處、國際交流中心(合署)負責與省教育廳和省招考委溝通協調、制訂招生計劃、招生宣傳組織生源、報名考生資格審核、組織錄取、單獨招生平臺管理等工作。
2.教務處負責制訂考試科目和考核方式,組織命題、考試、評卷和成績報送及復核等工作。
3.紀檢監察處負責全程監督監察單獨招生工作。
4.財務處、國有資產管理處(合署)負責經費保障、收繳考生報名費、提供招生功能用房及相關設備等工作。
5.信息技術服務中心負責招生期間的網絡暢通工作。
6.后勤保障服務中心、基建處(合署)負責招生期間的值班餐飲、通勤用車等工作。
7.黨委學生工作部、學生工作處、團委、武裝部(合署)負責提供入學須知、資助手冊、家庭情況調查表、獎助學政策等錄取通知書所需材料。
8.保衛處負責招生考試錄取期間的安保工作。
9.機械工程學院、汽車工程學院、自動控制工程學院、信息與通信工程學院、工商管理學院負責提供招生專業宣傳材料、選派工作認真負責、溝通能力強、無親朋參加單獨招生考試的人員參與招生考試錄取工作。
(三)工作人員要求
各部門選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認真負責、辦事公道的教師和管理人員參加單獨招生工作,提高我院單獨招生工作的執行力和公信度。凡有直系親屬當年報考者不得參與單獨招生工作。
三、招生專業
2019年我校單獨招生第一階段高中起點招生專業29個、第二階段中職起點招生專業4個。
2019年單獨招生第一階段高中起點招生專業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學制 |
學費 |
560103 |
數控技術 |
3年 |
4800 |
560204 |
數控設備應用與維護 |
3年 |
4800 |
560102 |
機械制造與自動化 |
3年 |
4500 |
560101 |
機械設計與制造 |
3年 |
4800 |
560101 |
機械設計與制造(智能制造) |
3年 |
4500 |
560111 |
機械產品檢測檢驗技術 |
3年 |
4500 |
560113 |
模具設計與制造 |
3年 |
4500 |
560110 |
焊接技術與自動化 |
3年 |
4800 |
560106 |
材料成型與控制技術 |
3年 |
4800 |
560701 |
汽車制造與裝配技術 |
3年 |
4800 |
560702 |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 |
3年 |
4800 |
630702 |
汽車營銷與服務 |
3年 |
4800 |
560703 |
汽車電子技術 |
3年 |
4800 |
560707 |
新能源汽車技術 |
3年 |
4800 |
560301 |
機電一體化技術 |
3年 |
4500 |
560302 |
電氣自動化技術 |
3年 |
4500 |
560203 |
機電設備維修與管理 |
3年 |
4500 |
610102 |
應用電子技術 |
3年 |
4500 |
560309 |
工業機器人技術 |
3年 |
4800 |
560303 |
工業過程自動化技術 |
3年 |
4800 |
610119 |
物聯網應用技術 |
3年 |
5000 |
610302 |
移動通信技術 |
3年 |
5000 |
610205 |
軟件技術 |
3年 |
5000 |
630903 |
物流管理 |
3年 |
4000 |
630701 |
市場營銷 |
3年 |
4000 |
630302 |
會計 |
3年 |
4000 |
630801 |
電子商務 |
3年 |
4500 |
670301 |
文秘 |
3年 |
4000 |
670202 |
商務英語 |
3年 |
4500 |
2019年單獨招生第二階段中職起點招生專業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學制 |
學費 |
560204 |
數控設備應用與維護 |
3年 |
4800 |
560110 |
焊接技術與自動化 |
3年 |
4800 |
560203 |
機電設備維修與管理 |
3年 |
4500 |
630302 |
會計 |
3年 |
4000 |
四、報名流程
(一)招生對象
已報名參加我省2019年普通高考或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對口升學考試的考生,方可參加我院組織的相應階段起點的單獨招生考試。
申請免試錄取的考生同時須符合《遼寧省教育廳關于高等職業院校開展免試錄取工作的通知》(遼教發〔2016〕21號)規定的免試條件,并且考生本人需于相應階段起點報名截止前到我院招生就業工作處提交辦理申請免試錄取相關材料。
(二)報名方式
1.報名方式:
我院單獨招生報名方式為網上報名,考生可登陸遼寧裝備制造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網單獨招生入口報名。
考生首次報名需使用報名參加我省2019年普通高考或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對口升學考試的考生號和真實姓名注冊,注冊后在相應階段起點填寫報名信息,直至系統提示報名成功即完成報名。
2.報名網址:http://zs.ltcem.com
3.報名時間:
第一階段高中起點報名時間為3月1日(00:00:00)-4月1日(24:00:00)。
第二階段中職起點報名時間為3月1日(00:00:00)-6月10日(24:00:00)。
(三)資格審核
按照遼寧省招考委關于單獨招生考生資格審核相關文件進行資格審核,考生可登陸我校招生就業網“單獨招生入口”查詢資格審核結果,資格審核合格并成功交納報名費的考生方可參加我校組織的單獨招生考試。
(四)填報專業志愿
第一階段高中起點高中畢業生考生按序選報1-6個專業,同時標明是否愿意服從專業調劑。
第二階段中職起點中職畢業生考生僅可根據中職階段所學專業,選擇相同或相近專業報考且僅能報考一個專業。
只報考高職單招考試即考生號第9、10兩位為99的考生,在填報專業志愿時需嚴格按照文理科實際情況報考,即文科生只能報考文科專業、理科生只能報考理科專業,因考生自身原因造成的資格審核未通過、考試試卷科類不符、錄取后學籍無法注冊等情況后果自負。
(五)繳費方式
學生在報名成功后,即可繳納報考費,繳費標準為120元,第一階段高中起點繳費截止時間4月2日13:00:00,第二階段中職起點繳費截止時間6月11日13:00:00。繳費方式采用在線付款方式,考生在資格審核查詢頁面點擊“在線支付”按鈕或者在網上繳費頁面進行繳費,具體操作流程如下:
操作流程:
1.點擊中國建設銀行圖標,進入建行支付畫面;
2.建設銀行用戶請選擇 “中國建設銀行”點擊下一步,按照提示完成交費;
3.其它銀行賬戶請選擇“在線支付”點擊下一步,按照提示完成交費;
4.選擇“銀聯卡支付”輸入卡號,點擊下一步,根據網上銀行付款指示完成付款操作;
考生交費完成24小時后可以登錄單獨招生報名系統,在“查看報名狀態”中查看交費狀態。
考生資格審核通過后不予退費,資格審核未通過的由考生本人向我校提出申請,由相關部門核實情況后統一辦理退費手續。
注:遼寧裝備制造職業技術學院是經省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遼寧廣播電視大學出資興建的一所國有公辦大學。與遼寧廣播電視大學是兩塊牌子,一個領導班子和管理機構,共用一個財務賬戶,特此說明。
(六)打印準考證
考生繳費成功確認后,第一階段高中起點考生于4月11日-12日登陸招生就業網單獨招生入口自行打印準考證,第二階段中職起點考生于6月20日-21日登陸招生就業網單獨招生入口自行打印準考證。
(七)體檢要求
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五、命題及考試
(一)命題
為組織好我校單獨招生考試文化課和職業適應性測試命題工作,確保命題安全,保證試題質量,根據《遼寧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9年高等職業院校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遼教發〔2019〕11號),參照《遼寧省職業教育對口升學考試文化課(公共課)命題工作管理辦法》(試行)(遼招考辦字〔2017〕61號)和國家保密工作的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我校單獨招生考試命題工作,具體要求詳見附件。
(二)考試
單獨招生考試分兩個階段進行,具體如下:
1.第一階段高中起點相關安排:
考試時間 |
考試內容 |
4月13日 9:00—12:00 |
語文、數學、專業素質測試聯考 |
說明:語文、數學、專業素質測試三個科目考試時間均為60分鐘,滿分均為100分,合計滿分300分。
2.第二階段中職起點相關安排:
考試時間 |
考試內容 |
6月22日 9:00—12:00 |
語文、數學、專業課聯考 |
6月22日 13:30—19:00 |
技能考核 |
說明:語文、數學、專業課三個科目考試時間均為60分鐘,滿分均為100分,技能考核按工種考試時間不同,滿分100分,四個科目合計滿分400分。
各專業考試科目和技能考核項目如下: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專業課 |
技能考核項目 |
技能考試時間 |
560204 |
數控設備應用與維護 |
機械制圖 |
鉗工 |
60分鐘 |
560110 |
焊接技術與自動化 |
金屬材料基礎 |
焊工 |
60分鐘 |
560203 |
機電設備維修與管理 |
電工技術基礎 |
電工操作技能 |
前40分鐘考試,后20分鐘評分 |
630302 |
會計 |
財務會計 |
會計手工技能考核 |
60分鐘 |
3.考試地點
遼寧裝備制造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單獨招生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建議考生和家長提前考察考場周邊環境,避免因天氣及交通等原因影響考試。
六、錄取辦法
在學院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實施錄取,確保錄取公開、公平、公正。
1.總成績構成
第一階段高中起點考生總成績=文化課總成績+專業素質測試成績,滿分300分。
第二階段中職起點考生總成績=文化課總成績+專業課成績+技能考核成績,滿分400分。
2.錄取控制分數線
考試結束后在我院招生就業網公布錄取控制分數線,考生總成績在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的考生方有資格參加錄取。
3.錄取原則
(1)第一階段高中起點
取得錄取資格的考生,在各專業招生計劃總數內,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錄取,專業安排實行“志愿優先”的原則,即按照考生志愿順序及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偝煽兿嗤目忌?,理科按照數學、語文、專業素質測試成績排序錄??;文科按照語文、數學、專業素質測試成績排序錄取。
(2)第二階段中職起點
取得錄取資格的考生,在專業招生計劃總數內,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進行錄取??偝煽兿嗤目忌?,按照專業課、技能考核、數學、語文成績排序比較擇優錄取。
七、錄取審核
1.我院按照錄取原則確定預錄取考生名單上報遼寧省招考委審核備案;
2.遼寧省招考委審核備案后,考生可在我院招生就業網單獨招生入口自行查詢錄取結果,我院向錄取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
3.已被我校單獨招生第一階段高中起點錄取的考生,不得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高考。
八、申訴及舉報方式
考試申訴與成績復核:024-88045032
錄取申訴:024-88045088
九、考生入學后退費
退學的學生自學校批準之日起,在1周內辦理退學手續離校,檔案退回家庭戶籍所在地。學生本人申請退學,學校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和實際住宿時間,按月(在校學習時間和實際住宿時間不足一個月的按一個月計算,每學年按10個月計算)計退剩余學費和住宿費。學生繳納的服務性費用和代收費用,學校已提供服務或已購買實物的,不退還學生所繳費用;學校未提供服務或未購買實物的,應全額退還學生所繳費用。
十、單獨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一)2019年單獨招生第一階段高中起點工作日程安排
時間 |
工作內容 |
3月1日-4月2日 |
考生登陸遼寧裝備制造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網(http://zs.ltcem.com/)進入單獨招生入口進行網上報名并繳納報考費120元。 |
4月2日-4月4日 |
招生就業工作處對報名考生進行資格審核,財務處核對報名考生繳費信息 |
4月5日-12日 |
教務處安排考試相關工作 |
4月11日-12日 |
通過資格審核并已繳費成功考生可登陸招生就業網自行打印準考證 |
4月13日 |
教務處組織考試 |
4月14日-16日 |
教務處組織評卷、登分 |
4月17日 |
教務處在學院招生就業網公布成績并接收、處理成績復核 |
4月18日-22日 |
招生就業工作處組織錄取 |
4月23日-24日 |
招生就業工作處將擬錄取數據上報省招考辦 |
4月25日后 |
招生就業工作處在學院招生就業網公布錄取結果 |
5月6日-10日 |
招生就業工作處組織制作發放錄取通知書 |
(二)2019年單獨招生第二階段中職起點工作日程安排
時間 |
工作內容 |
3月1日-6月11日 |
考生登陸遼寧裝備制造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網(http://zs.ltcem.com/)進入單獨招生入口進行網上報名并繳納報考費120元。 |
6月11日-6月13日 |
招生就業工作處對報名考生進行資格審核,財務處核對報名考生繳費信息 |
6月14日-6月21日 |
教務處安排考試相關工作 |
6月20日-21日 |
通過資格審核并已繳費成功考生可登陸招生就業網自行打印準考證 |
6月22日 |
教務處組織筆試、學院組織技能考核 |
6月23日-24日 |
評卷、登分 |
6月25日 |
教務處在學院招生就業網公布成績并接收、處理成績復核 |
6月26日-30日 |
招生就業工作處組織錄取 |
7月14日-15日 |
招生就業工作處將擬錄取數據上報省招考辦 |
7月16日后 |
招生就業工作處在學院招生就業網公布錄取結果 |
7月22日-26日 |
招生就業工作處組織制作發放錄取通知書 |
附件:遼寧裝備制造職業技術學院單獨招生考試命題工作管理辦法(試行)
遼寧裝備制造職業技術學院
2019年2月27日
附件:
遼寧裝備制造職業技術學院單獨招生考試
命題工作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組織和管理好遼寧省高等職業院校單獨招生考試文化課和職業適應性測試命題工作,確保命題安全,保證試題質量,根據《遼寧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9年高等職業院校單獨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遼教發〔2019〕11號),參照《遼寧省職業教育對口升學考試文化課(公共課)命題工作管理辦法》(試行)(遼招考辦字〔2017〕61號)和國家保密工作的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命題工作應按照有利于科學選拔優質生源的原則實施,同時,要有利于考試的科學公正、安全高效與準確規范。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于遼寧裝備制造職業技術學院組織的遼寧省高等職業院校單獨招生考試文化課和職業適應性測命題工作。
第二章 命題部門
第四條在遼寧省教育廳的監督、指導下,遼寧裝備制造職業技術學院在紀檢監督下建立命題工作領導小組,確定相關負責人,指定教務處在紀檢監督下負責命題工作的組織和實施。其主要職責包括:
一、落實保密措施,做好保密工作;
二、制訂命題工作的實施方案;
三、選聘命題人員;
四、負責命題工作的具體實施;
五、考試結束后將試題及相關資料歸檔并對命題工作進行總結。
第三章命題管理人員
第五條 命題管理人員應當是堅持原則、作風嚴謹,具備良好的政治素養和職業操守,遵紀守法,工作認真負責,遵守保密工作規定,身體健康,適合封閉命題工作。其主要職責如下:
一、負責制定命題工作計劃及實施方案;
二、負責核對考試大綱和教材;
三、負責組建命題組,審查、培訓教師;
四、負責命題的組織與實施、題庫建設與管理工作;
五、負責命題的安全保密管理與監督;
第四章 命題教師
第六條命題教師按學科組成命題組。命題組實行組長負責制,命題組長在學校單獨招生考試領導小組領導下工作,其主要職責包括:
一、認真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和相關的法律、法規;
二、認真貫徹執行單獨招生考試命題要求、工作規定、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三、主持本組命題,制定命題實施方案;
四、執行命題方案,做好協調工作;
五、負責試卷組配、審定工作,并對試卷質量負責;
六、做好本組安全保密工作;
七、參與試卷質量分析及有關命題科研工作。
第七條命題組一般由2—5名命題教師構成。命題教師的主要職責包括:
一、參加命題相關培訓,掌握命題原則和要求;
二、接受安全保密教育,履行保密責任;
三、研究各科目《考試綱要》,把握命題依據和范圍;
四、配合組長完成命題任務;
五、制定試題答案及評分參考;
六、檢查、校驗、修改試題,保證試卷質量。
第八條 命題教師由命題管理人員負責推薦,單獨招生考試領導小組在推薦的名單中遴選,形成命題組。命題組長從被選出的命題教師中遴選。命題教師的推薦要做到實事求是,遴選要做到公平公正。命題教師每年應當在保持相對穩定的基礎上實行一定數量的更換。
第九條命題教師應當具備的條件有:
一、責任心強,作風正派,遵守紀律,嚴守秘密,能同他人合作共事;
二、長期從事相關教學工作,具有較高的業務水平,一般應具有講師或以上專業技術職務;
三、熟悉本學科考試大綱,了解教學實際情況和教育測量學的基本理論;
四、身體健康,適合封閉命題工作。命題組長在以上條件的基礎上還應當在學科領域具有較高造詣和一定的權威,并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和管理能力。
第五章 命題標準
第十條 命題范圍與依據,原則上遵循教育部頒發的中、高職各專業教學標準;參照省教育廳頒發《遼寧省職業教育中、高職對口升學考試綱要》為考試的主要范圍與命題的主要依據;以國家和和省教育廳推薦使用的國家規劃教材為有關考試課程的主要參考教材。
第十一條 命題要以考核學生的基本知識、基本理論和基本技能為主,不出偏題、怪題和難度較大的題目。要突出職業教育的特點,要重點考核學生理論聯系實際的能力、專業綜合能力和實踐能力。
第六章 命題任務實施
第十二條 單獨招生考試文化課和職業適應性測試命題工作要按照規定程序進行,命題工作流程及相關環節一般分為以下三個階段:命題準備階段、命題實施階段、命題交接歸檔階段。
一、命題準備階段
(一)制定命題計劃。根據命題需求確定命題科目種類及其考試大綱;確定命題指導思想、方式和用題原則;建立命題工作管理和實施體系,成立領導小組,配備相關專職人員;確定命題各環節的時間安排。
(二)組建命題組。入闈前兩周選聘命題教師,選定命題組長。提前兩天通知命題教師。
(三)落實費用預算。命題實施前一個月,由教務處根據命題任務編報經費預算,報財務處和校長審批,在預算審批之后方可組織命題。
(四)命題準備工作。確定入闈地點,與命題場所簽訂保密協議,確保命題場所安保條件;配備相關的工作設備及物品,創造適合的工作條件。
二、命題實施階段
(一)培訓命題教師。對所有涉密人員進行嚴格審查,進行保密紀律教育,培訓教育測量學基本知識,介紹相關學科課程標準及理念、命題工作流程、試題試卷規范,對命題內容和質量提出要求。
(二)簽訂保密協議。按照保密要求從事命題工作,所有涉密人員必須遵守保密條款,簽訂保密協議或保密責任書。
(三)命制試題。命題組長根據命題任務,在現有的試卷結構和難度要求下,根據命題教師的教學和研究專長,對每個命題教師(包括自己)分配相應的試題(不同題型、不同內容和難度),并督促命題教師按照試題的質量要求和數量要求完成命題任務,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試題及答案。在命題教師提交試題及答案后,命題組長要認真審查試題,提出自己的意見和建議,供命題教師參考。
(四)組配試卷。命題組長、命題教師根據試卷結構,從教師命制的試題中初步挑選符合要求的試題。確?;靖采w考試大綱,不超綱。注意內容和難度搭配,要基本符合命題任務的難度要求。試題情境的選取要考慮到學科特點,既要具有人文或科學價值,還應具有學科能力考查的價值,實現能力考查的目標。
(五)試題研磨。根據考試大綱的要求,在學科組長的組織管理下,討論組配試題,多次修改,達到所有命題教師均對試題無疑問、無爭論。在討論過程中,注意調整試題難度。所有成員應對試題的規范性等問題達成共識,確保試題無政治性、公平性、科學性問題。
(六)編輯排版。命題組長組織教師對試卷、試題答案及評分參考進行編輯和排版,形成原稿。確保試卷和參考答案的題型、題量和分數相互對應且符合要求,排版便于考生對試卷的閱讀。
(七)校對審核。由命題組長組織教師對原稿按照審校表進行校對審核,審核無誤后在原稿上簽字確認。
(八)終審驗收。由學科秘書進行終校試卷、試題答案及評分參考,確認無誤后,在試卷袋封面登記相關信息,形成試卷清樣。清樣要整潔、無污點,圖標、字跡清晰。
(九)提供答題卡參考。對于初次進行考試或者更換題型的科目,命題組向制卡人員提供答題卡參考。
(十)試卷分裝密封。由保密員負責拷貝數據,銷毀過程性涉密材料,清空電腦。由學科秘書與命題組長一同分裝試卷、答案、原稿及光盤,符合無誤后密封。試卷袋封面上各項目填寫正確、清晰、完整,試卷袋粘貼密封條,加蓋密封章。
三、命題交接歸檔階段
(一)試卷交接。命題管理人員與試卷印制負責人員辦理試卷交接手續,檢查準確無誤后交接雙方在交接單上簽字確認。
(二)答案交接。考試結束后,命題管理人員與評卷負責人員辦理答案交接手續,檢查準確無誤后交接雙方在交接單上簽字確認。
(三)入庫歸檔。考試結束后,命題管理人員與保密員辦理原稿及未使用考卷的交接手續,檢查準確無誤后將使用試卷的原稿與未使用的試題分類入庫歸檔。
第七章 命題工作保密管理
第十三條 命題保密工作按照“誰管理誰負責,秩序嚴密,制約有效”的原則,實行層級責任制管理。教務處和紀檢負責對參與命題工作的所有人員進行保密教育和管理。
第十四條 涉密人員應當包括參加命題工作的所有人員。聘請命題教師前,嚴格執行資格審查制度。參加命題工作的所有人員身份對外保密,不得以與命題有關的身份或個人名義參加相關的補習、輔導活動;不得向任何人透露、暗示有關試題的任何內容及命題工作情況;不得以命題專家的身份出席會議、接受采訪或發表文章,也不得以個人名義編寫或審核相關的復習資料或發表相關的文章。
第十五條 推薦命題教師的單位應當采取有效措施,根據國家有關保密規定,做好命題人員身份的保密工作。涉密人員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以及國家有關部門制定的相關法律法規。命題管理人員須與遼寧裝備制造職業技術學院簽訂《命題管理人員保密責任書》,命題教師須與遼寧裝備制造職業技術學院簽訂《命題工作保密協議書》。
第十六條 涉密人員不得使用非涉密計算機處理和存儲與命題有關的文件和試題,任何與試題有關的內容都不得帶出;不得通過電話、傳真、電子郵件、信件等公共通訊手段與命題教師討論和傳送與試題有關的內容;不得詢問與本人無關的命題情況和內容。
第十七條單獨招生考試文化課和職業適應性測試命題一般采用全封閉工作形式,具體規定如下:
一、命題參與人員名單、時間和地點等均屬保密材料,不得對外泄露。
二、命題工作期間,命題人員與外界隔離,撤消命題工作間的電話,所有人員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及電腦、移動存儲介質等電子設備進入命題場所,不得利用電話、手機、計算機網絡等通訊手段自行與外界聯系。
三、嚴格遵守工作制度。命題工作一律在規定的命題工作間進行。除命題人員外,其他人員一律不得進入命題工作間,與試題有關的物品不得擅自攜帶出命題工作間。
四、非命題工作場合,注意防止無意泄密。非工作時間,命題人員之間不得談論或交流命題情況。
五、命題工作所需的紙張、筆記本、工作用筆、題卡、計算機、移動存儲介質等統一配制提供,所有與試卷有關的內容必須全部寫在保密本或保密紙上,不得在其他任何載體上書寫、記載。保密本、保密紙、打印稿和有關材料在命題結束時嚴格做好整理、匯集、裝訂、上交,不可自行銷毀,應統一交到保密室處理。
六、全部計算機和打印機設備由命題管理人員統一負責,并登記分發給各工作組,在組內使用時統一由組長負責。任何非工作時間所有存儲介質應由命題管理人員統一接收履行交接手續。命題結束后統一將命題相關內容刪除。
七、每個階段的工作結束后,所有命題人員應對自己的房間和工作室進行保密檢查,特別是仔細清理工作室,查看有無遺失試卷、材料、文件、筆記本、移動存儲介質等,做到“片紙不留”。
八、啟用后的試題、試卷在保密期內仍存放在工作間內。如需調用,經闈內主管領導同意可以調用。
九、遇有意外情況,必須立即向命題部門負責人和有關領導匯報,以便迅速采取補救措施。發現試卷、命題材料、文件等丟失或被竊,必須立即報告,及時追查,設法挽回損失。
十、如遇意外情況,詳見應急預案。
遼寧裝備制造職業技術學院
2018年3月9日